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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传何须亲手写 我摇笔杆你掏钱

1998-12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吴鸣

大家对某著名演员新出的自传有褒有贬议论颇多:自我标榜脸皮厚得可以,文字上生动顺畅功夫十分了得。原来,这自传并非明星亲手所写,而自始至终是由杨先生捉刀代笔的。

杨先生说,替明星爬格子必须具备牺牲精神甘当冤大头。你写的书用人家的名字发表,特别是当这本书成了畅销书受到大家称赞,出版社、书商、明星大发其财的时候,内心就会不平衡,想不通书是你写的为什么你只得5位数的稿酬而人家却拿6位数7位数。你的文化比他高,还得处处听他指手划脚。比如我写这个演员,花了两个半月采访他,他到哪儿演出走穴我都得跟着,他干正事不能打搅,他闲下来你也不能随便找他,因为人家跟当地官员、男女追星族们有些临时安排是不希望有第三者插足的。半年工夫,我写到第三稿,给那位演员看,他居然说还不如第二稿好看,要我重新以第二稿为基础写第四稿。

明星有时夜半三更打来电话,要求补充情节,他东一句西一句地说,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记;有时他忽然想起什么,就随手写在宾馆、餐厅里的便笺、餐巾纸或随便什么烂纸头上,用特快专递寄给我。一个信封往往装好几个纸片片,他也不按顺序标明页码,全凭你翻过来掉过去“找感觉”。有些纸片上的情节我觉得是鸡毛蒜皮,写出来反而有损传主形象,就自作主张顺手扔掉了。没想到这也惹麻烦。稿子拿给人家过目,人家一眼就发现了,急赤白脸责问我凭什么贪污那样有“亮点”的情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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